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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四届八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及2012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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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四届八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及2012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副会长兼秘书长 刘太明

时间:2012-02-23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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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常务理事:
    现在,我向大会作四届八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并提出中税协2012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
    一、四届八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主要工作
    自2011年7月份召开四届八次常务理事会以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及深化税制改革的重要战略机遇,加强行业党建和统战工作,千方百计推动注税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税务师事务所规模和注册税务师队伍不断扩大,行业收入在2010年突破80亿元的基础上实现稳步增长,超额完成本届理事会行业收入翻一番的目标。去年新增税务师事务所347家,全国税务师事务所总数达4644家(2010年事务所4335家,2011年新增347家,注销38家)。2011年全国有7193人通过了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现全国有注册税务师99085人。机构合并重组步伐加快,已有73家税务师事务所完成合并重组工作,建立了9个集团所,业务辐射25个地区。通过审核取得4A级的税务师事务所达8家,5A级的税务师事务所达5家。中税协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行业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加强。
    (一)积极推动行业党建和统战工作(见范巍副会长专题报告)
    (二)加快推进行业法规建设
    去年7月以来,我们继续加大行业法规体系建设力度,重点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促进两项行业制度性政策出台。去年12月,总局先后发布了《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公告栏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67号)和《关于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的通知》(国税函[2011]707号),这是宋兰副局长在2010年第66次和2011年第26次局领导专题会上,听取中税协关于行业发展的工作建议及落实情况汇报后,取得的重要工作进展。对强化行业监督管理、维护税务师事务所合法权益、促进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继续推进《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14号令)的修订工作。按照解学智、宋兰副局长的指示,完成了14号令修订稿对照表,并将《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执业准则委员会委员、各地方税协和税务师事务所征求修订意见,及时汇总报送总局。
    三是起草了促进注税行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按照总局党组的要求,我们代拟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在行业内组织对《注册税务师“十二五”时期发展指导意见》进行讨论修改,目前已进入最后会签程序。
    四是开展执业准则研制工作。结合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的实际情况,修订发布了《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制订工作规划纲要》及分类目录,进一步完善了执业准则分类方法和框架结构;修订完成了《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及其操作指南并报送总局;研究制定了《程序性准则制定工作方案》;修改完善了《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及操作指南,同时将准则和操作指南(报审稿)中有关实务操作的内容以“指导意见”的形式下发;完成了注册税务师执业中的法律责任课题报告,并为总局代拟了《关于强化注册税务师执业法律责任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进信息化基础建设
    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执业。针对部分地区事务所违规收费问题,我们及时与相关省国、地税和省税协联系沟通,了解情况,及时向总局领导写出专题报告,并下发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0年会员年度检查的紧急补充通知》,重申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涉税服务市场。在接到关于少数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与税务机关未彻底脱钩问题的举报后,又派专人进行调查落实,并将调查处理情况上报总局领导。
    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年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年度检查中,将执业质量、重组整合及脱钩改制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对等级事务所普遍检查,对非等级事务所重点抽查。在各地年检的基础上,我们组成10个检查组,对北京等10省(市)36家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年检抽查。截至去年底,已有34个地方税协上报了年检工作报告。通过年检,通报批评事务所5家、暂停执业和限期整改124家、取消团体会员资格33家。
    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在初步建立安全认证系统的基础上,我们完成了2010年度行业报表系统、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系统、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子系统、网络培训系统的安全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发放税务师事务所安全盘4644张、注册税务师安全盘31553张;并通过系统完成了4447家税务师事务所和32851名注册税务师的信息采集确认工作,完成比例分别达到96%和90%。
去年11月,启动了全国范围的个人会员证换发工作,目前,已集中打印个人会员证27750本。建立多渠道运行维护模式,为地方税协、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提供咨询服务。
    (四)继续扩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
    在总结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去年下半年新认定特级注册税务师9名、一级注册税务师148名、二级注册税务师448名、三级注册税务师1842名。两个年度全行业共认定特级注册税务师23名、一级注册税务师372名、二级注册税务师2385名、三级注册税务师11503名。
    (五)科学指导机构重组,全面开展事务所等级认定
    四届八次常务理事会以来,我们积极推进并指导税务师事务所的重组整合,加快事务所集团化建设。下发了《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提交集团化申请的有关政策及要求,并对事务所的整合及时跟踪指导。截至目前,已审查了24个地区的8家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共涉及67家总部及分支机构)。完成了对致通振业、中成海华、万和润沣、中瑞岳华、江苏税联信等税务师事务所申报集团化的初审工作,以及尤尼泰和中汇税务师事务所过渡期结束申请及新加入集团成员的审查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了“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课题研究。
    按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和《AAA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授牌标准》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去年全行业共认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716家,占全国(除海南、深圳、西藏外的)4089家(不包含子所、分所)税务师事务所的17.51%。其中,A级497家,2A级97家,3A级109家,4A级8家,5A级5家。
    (六)积极拓展注税业务发展空间,不断开辟涉税专业服务市场
    一是坚持不懈地拓展注税行业法定业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下发的《关于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个人限售股股东提供的有关限售股成本原值的详细资料,应同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该资料出具的鉴证报告。这是总局领导重视注税行业发展的重要体现,是中税协加强同总局各司局联系、共同努力促成的结果。这一规定是注册税务师行业进入资本市场的法定依据,是注税行业开拓资本市场涉税专业服务业务的契入点。为了促进政府购买注册税务师中介服务,我们收集了重庆、天津、河南、北京、四川、上海、安徽等地方政府购买税务中介服务的资料,以及辽宁鞍山市国税局、山东东营市地税局的经验材料,以注税简报形式转发各地方税务机关领导参阅。同时做好业务援助事项的受理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调查分析,推动注税行业拓展新业务。完成了《全国纳税户数变化状况分析报告(2007年-2010年上半年)》、《全国税务师事务所服务客户数量与全国纳税户数量对比分析报告》、《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开展情况的抽样调查报告》和《注税行业业务开展情况调查分析报告》等四份调查分析报告。收集整理了国家税务总局及各地税务机关下发的支持注税行业发展的文件,印发了《关于各地税务机关发文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相关情况的通报》,编制了《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指导目录(2012)》,为各地税务机关和税协支持行业发展、税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开拓市场和拓展业务提供参考和指引工作思路。
    三是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和交流活动,搭建业务发展平台。在开展税收筹划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税收筹划》教材的审定工作。组织了税收风险防范问题研究,并写出了课题报告。先后与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世界杰出华商协会联合举办了以“国家税收与民营企业发展”、“国家税收与华商企业发展”为主题的学习交流活动。与中国企业联合会财务总监认证管理办公室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按照“以注册税务师群体为主,由高等级事务所发起,自愿加入,自主运营”的原则,积极推动筹建中国注册税务师俱乐部,为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社会中的知名度,促进事务所之间合作与发展,搭建了新的平台。
    (七)加大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重点加强了中税协扬州及成都西部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根据教学条件和需求,对两个培训基地继续教育培训内容进行了调整。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以涉税业务精品培训课程为主,西部培训基地重点对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进行培训。2011年分别在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涉税业务精品培训班8期,在西部培训基地举办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及业务培训班4期。去年,全行业参加培训人员共3135人,其中所长(副所长)1047人,占33.4%,业务骨干人员2081人,占66.6%;参训人员中,执业注册税务师2310人,非执业注册税务师825人;培训人员共15675个人天,比2010年增加了3986个人天。
    二是完成了远程继续教育各项筹建工作。取得了工信部网络运行资质和教育部非学历现代远程教育办学许可,完成了网校所需的工商注册及相关审批手续。搭建了可满足3000人同时在线学习的网络运行平台,开放了32门远程继续教育课程。为包括注册税务师和业务助理在内的29144名学员提供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服务,学员人均达45学时。同时完成了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网上培训等工作。
    三是加强对地方税协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先后对黑龙江、内蒙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座谈了解地方税协和税务师事务所对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浙江、河南、广东等地税协总结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经验,协助新疆税协举办业务培训班,加大对西部地区培训工作支持力度。去年9月,在新疆库尔勒市和克拉玛依市举办了两期注册税务师业务培训班,有337名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和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四是加强对培训工作的考核。去年10月,中税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和有关教授、专家组成评估组,对中税协远程继续教育和两个培训基地的继续教育培训质量进行了评估考核,形成了3个评估报告,经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本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时,积极与总局教育中心沟通配合,推进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修订工作。
    (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是顺利完成了国际、境外同行业代表团的来访和中税协代表团出访工作。先后接待了德国联邦税务师咨询协会、香港税务学会、台湾地区记账士公会联合会等10余个代表团的来访。协助天津等省市税协接待了韩国釜山、首尔税务士会及台湾税务代理人协会等组织的访问。去年11月,中税协及8省市代表80余人组成的代表团参加了AOTCA2011年理事会及特别会议。会上,50多名所长与国际同行相互交流,部分事务所还与境外事务所建立了联络关系,达成了业务合作意向。
    二是积极协助地方税协开展境外培训工作。去年,中税协秘书处先后协助四川、上海、重庆、天津等税协组织50多名事务所所长赴澳大利亚、美国和台湾培训。
    三是积极参与国际同行组织发起的涉税项目,争取中国注税行业的国际地位和话语权。为了在全球范围内维护纳税人权利,AOTCA与欧洲税务联盟(CFE)、国际信托与遗产规划师协会共同发起了“纳税人宪章”项目,并向50个国家相关组织发放了涉及所在国纳税人相关法律的综合调查表,我们按照要求,及时提交了中国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及涉税服务行业的调查表。同时,与香港税务学会、台湾税务代理人协会沟通,共同推动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调整的工作。台湾税务代理人协会已同台湾海基会进行协商,于去年11月30日将要求调整大陆注册税务师考试资格的函正式提交海基会,同时将上述函件递交国务院台办。
    (九)加强行业宣传工作,扩大行业社会影响力
    强化会刊编辑工作,提高会刊质量。调整充实了宣传报道要点,加大当期业务稿件的比重,发挥业务指导类期刊的作用;加强对行业方针政策和理论研究的宣传报道力度,提高社科含量;加大采访比重,不断提高深入报道类稿件数量和质量;改进会议报道方式,扩大期刊信息量。加强编辑、作者、通讯员队伍建设。
    增加会刊发行量,扩大行业宣传影响力。中税协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杂志行业宣传优势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注册税务师>杂志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开发和应用发行软件,实现发行工作数据信息化,在各级税协的共同努力下,会刊的发行量已达6.2万册,其中征订发行量2.1万册,比上年增加了40%。
    加强中税协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对注税行业的宣传报道作用。在对网页进行了改版的基础上,加强了网站信息管理。建立了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初步改变了以往信息量少、更新不及时、采编管理责任不明确的状况。据统计,去年中税协及各地方税协信息发布总计289条,与2010年相比有较大幅度增加。同时,开设了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相关工作专栏,对行业党建等重要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十)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四届八次常务理事会以来,先后召开了业务援助委员会、财务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8个行业相关文件,对13个会议文件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一是为充实秘书处工作人员队伍,我们面向社会进行了两次公开招聘,录用了10名工作人员。二是加强协会内部制度建设,秘书处执行能力进一步提高。研究制订了协会工作人员学习制度、协会印章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及有关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办法共18项,内部管理制度逐步系统化、规范化。三是发挥党支部作用,积极开展创优争先及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四是建立健全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和团支部等群团组织,协会秘书处的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各位常务理事:
    自去年四届八次常务理事会以来,我们在行业建设上取得了新的进展,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们也认识到,无论是行业发展,还是行业自身建设、会员管理等工作中都还存在许多问题,推动我国注税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是立法滞后、行业法律法规缺失,相关制度、准则不完善。二是对地方税协建设的指导、关注还不够。一些地方税协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协会工作不力。还有的地方协会到任期未能及时换届,长期缺少驻会领导。三是对事务所集团化工作指导不力。缺乏明确、系统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性文件。四是对年检工作督查不够,有些地方年检间隔时间过长,监督检查不到位。五是行业业务服务市场覆盖面太小,市场拓展差距还很大。六是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还不够,不能满足广大会员的业务需求。网校建设还有待加强,授课师资水平还有待提高,课程的及时性、针对性、实战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七是对外交流和宣传渠道不多,形式和方法不够灵活,缺乏事务所人员参与对外交流活动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要加强研究并认真改进。
    二、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是本届理事会最后一年,我们将根据总局党组的统一部署,适时做好换届工作。同时,我们要继续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动注税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力争执业、从业者队伍有新壮大,事务所规模有新增长,行业发展有新突破。现提出下一年度工作安排意见:
    (一)切实加强行业党建和统战工作
    一是进一步在省及以下地方党委、税务机关开展深入调研,与总局人事司共同研究行业党组织建设方案,做好中税协行业党委筹建工作。抓紧落实地(市)以下注册税务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工作。二是继续积极做好注税行业代表人士推荐工作。三是组织专项培训,提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和统战工作能力。根据形势发展和行业队伍建设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行业代表人士参加政治理论、党务工作、经济与社会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二)加大行业法规体系建设力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公告栏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67号),是推动注税行业发展的重要文件。我们要根据全行业涉税鉴证业务开展情况,总结涉税鉴证业务资质准入的经验和做法,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公告要求。继续抓好行业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协助总局做好《税收征收管理法》、《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14号令)的修订工作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为推动《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升级为国务院《注册税务师管理条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执业准则制定、发布及相关配套工作。研究制定《纳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和涉税代理类服务业务准则及操作指南,启动程序性准则研究制定工作。三是及时向总局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代拟稿);制定《中税协关于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四是开展纳税审核课题研究。
    (三)加强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公告栏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67号),加强行业监管。明确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主体地位,对涉税鉴证业务施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在调研广东省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全行业涉税鉴证业务备案和管理的统一软件。制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继续做好5A级、4A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审核工作,指导地方税协做好3A级、2A级、A级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要把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作为强化行业执业水准、行业诚信、行业自律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认真做好年检工作,加大对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中税协对内蒙等12个省(市、区)的税务师事务所要进行年检抽查,并结合年检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执业质量检查办法》,进一步规范事务所执业行为。
    (四)扎实抓好行业协会自身建设
    继续加强中税协秘书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完善相关制度及落实工作,提高中税协办事效率和执行力;要继续加强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实现无纸化办公。完善办公应用系统(OA)和现有注税行业核心数据库建设,加强对安全策略的检查与更新,提升安全系统管理层级。
    指导并协助各地税协完善网站建设,为地方协会提供统一与个性兼容的网站建设系统。进一步规范会员管理,完成个人会员证和团体会员证换发工作,根据会员管理工作的需求,运行“会员管理信息系统”。
要继续支持、指导地方税协抓好秘书处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理顺机制,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地方协会在促进和推动地区行业发展、搞好行业自律等工作的主导作用。
    (五)认真总结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
    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行业内一直存在两种不同意见,我们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广泛听取广大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的意见。进一步修订《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起草《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年审办法(试行)》,研究制定《注册税务师助理资格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六)推进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
    今年特别要加强税务师事务所集团化建设工作。制定《税务师事务所集团化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加强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制定税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
    (七)继续加强业务拓展工作
    一要继续加强与总局、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不断拓展行业法定业务。今年重点要在注税行业进入资本市场和参与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两方面努力拓展相关业务。二要完成《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指导目录》的补充修订工作。三要积极开展课题研究。配合税务机关加强对税收征管模式的改革和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进一步研究税务机关机构扁平化和纳税服务体系社会化给注税行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四要做好业务援助和维权工作。五要协助“中国注册税务师俱乐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搭建好行业宣传和业务推介工作平台。
    (八)进一步抓好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两个培训基地的建设工作,落实好教育培训计划。在扬州税务进修学院重点举办9期业务精品培训班。在西部培训基地举办A级、2A级事务所所长、新任所长培训班以及“转让定价业务”培训班,共4期。二是办好中税协网校,完善远程教育平台搭建和对现有课程的维护工作,加强远程继续教育教学。研究制定《远程继续教育奖励办法》,提高学员参与远程继续教育积极性。提高注册税务师及其他从业人员上网学习的比率。对业务助理人员培训内容进行调研,拟定业务助理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业务助理人员培训工作。三是加强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对地方税协、税务师事务所培训工作的检查、指导,推广教育培训工作经验。四是配合总局教育中心继续抓紧做好调整注册税务师报考条件等工作。
    (九)加强行业宣传,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
    首先是要结合税法宣传月开展全行业的宣传活动。其次要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杂志的行业宣传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行业报道的力度和深度。继续努力扩大发行量,增加行业宣传覆盖面。三是搞好税收与注税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组织好全国“注税杯”书法摄影大赛工作。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好中税协代表团出访工作和国际同行业代表团的来访接待工作。做好AOTCA2012年度会议参会组织工作。根据地方协会及事务所对境外培训的需求,进一步协助地方税协组织注册税务师开展境外培训工作。增加事务所参与国际交流活动。积极与香港税务学会合作组织两岸三地或华语国家和地区涉税服务论坛。
    各位常务理事:
    2012年是本届理事会的最后一年,也将是不平凡的一年。随着党的十八大的召开,注税行业也将迎来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我们要抓住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体制及税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再接再厉,一鼓作气,不断在行业党建、法规体系建设、业务拓展等方面创造出更大的成绩,为换届后新一届协会继续推进行业发展建设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为推动注税行业发展再上新的台阶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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