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和瑞税务师事务所网站改版成功!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 页 >> 信息正文

账簿、凭证管理制度
页面功能: 【字体: 】   时间:2010/7/27】  编辑:管理员】  【关 闭】  【打 印

账簿、凭证管理制度

从事生产与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国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并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制度或处理办法.

 

Copyright (c) 2006-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六安市和瑞税务师事务所
皖ICP备10200051号-1 技术支持:金蜘蛛网络